
陳璸
廉政知縣
時代
清初
生卒
1656–1718
生平
陳璸,字文煥,廣東海康人,生於1656年,卒於1718年。 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出任台灣縣知縣,以廉潔著稱,拒受賄賂,力革陋規,深得民心。在任期間推行農業教化,整頓吏治,建立義學,對台灣南部農村社會的穩定貢獻良多。後升任台廈道,統管台灣與廈門行政,仍保持清廉作風。 陳璸一生秉持清正廉明,死後台民感念其德,建廟祭祀,為清初台灣官員留下難得的廉政典範,其精神影響後世對地方官員操守的期望。
重要事蹟
1704年任台灣知縣,以廉潔著稱,革除陋規
台民建廟祭祀,成清初廉政典範

廉政知縣
陳璸
時代
清初
生卒
1656–1718
生平
陳璸,字文煥,廣東海康人,生於1656年,卒於1718年。 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出任台灣縣知縣,以廉潔著稱,拒受賄賂,力革陋規,深得民心。在任期間推行農業教化,整頓吏治,建立義學,對台灣南部農村社會的穩定貢獻良多。後升任台廈道,統管台灣與廈門行政,仍保持清廉作風。 陳璸一生秉持清正廉明,死後台民感念其德,建廟祭祀,為清初台灣官員留下難得的廉政典範,其精神影響後世對地方官員操守的期望。
重要事蹟
1704年任台灣知縣,以廉潔著稱,革除陋規
台民建廟祭祀,成清初廉政典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