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鄭南榕
言論自由烈士
民主轉型期
1947–1989
鄭南榕,民國三十六年(1947年)生於宜蘭、成長於台北,是一位為「百分之百言論自由」信念而獻出生命的出版人與行動者。他深受自由主義思想薰陶,於民國七十三年創辦《自由時代》週刊,與當局龐大的審查機器前仆後繼地纏鬥:雜誌被禁一本,便立即以事先申請的數十張執照之一換照復刊。民國七十七年底,他刊登了一份《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》,當局隨即以涉嫌「叛亂」為由將他傳喚到案。他拒絕承認這個他視為非法政權的司法管轄權,公開宣告:「國民黨不能逮捕到我,只能夠抓到我的屍體。」隨後將自己反鎖在雜誌社總編輯室長達七十一天。民國七十八年四月七日,當警方強制破門而入之際,他引燃汽油自焚,在烈焰中實踐了誓言。他的自焚——以及出殯當日詹益樺的隨之殉道——灼痛了整個社會的良知,並推動了民國八十一年《刑法》一百條的修正,終結了純粹言論與思想入罪的時代。他焦黑的辦公室如今完整保存為「鄭南榕紀念館」,四月七日後來也被訂為台灣的「言論自由日」。
1984年創辦《自由時代》週刊,爭取「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」
1989年4月7日為抗拒叛亂罪拘提而自焚;4月7日今為言論自由日

言論自由烈士
鄭南榕
時代
民主轉型期
生卒
1947–1989
鄭南榕,民國三十六年(1947年)生於宜蘭、成長於台北,是一位為「百分之百言論自由」信念而獻出生命的出版人與行動者。他深受自由主義思想薰陶,於民國七十三年創辦《自由時代》週刊,與當局龐大的審查機器前仆後繼地纏鬥:雜誌被禁一本,便立即以事先申請的數十張執照之一換照復刊。民國七十七年底,他刊登了一份《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》,當局隨即以涉嫌「叛亂」為由將他傳喚到案。他拒絕承認這個他視為非法政權的司法管轄權,公開宣告:「國民黨不能逮捕到我,只能夠抓到我的屍體。」隨後將自己反鎖在雜誌社總編輯室長達七十一天。民國七十八年四月七日,當警方強制破門而入之際,他引燃汽油自焚,在烈焰中實踐了誓言。他的自焚——以及出殯當日詹益樺的隨之殉道——灼痛了整個社會的良知,並推動了民國八十一年《刑法》一百條的修正,終結了純粹言論與思想入罪的時代。他焦黑的辦公室如今完整保存為「鄭南榕紀念館」,四月七日後來也被訂為台灣的「言論自由日」。
1984年創辦《自由時代》週刊,爭取「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」
1989年4月7日為抗拒叛亂罪拘提而自焚;4月7日今為言論自由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