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諾伊茲
荷蘭東印度公司福爾摩沙長官
大航海時代
1598–1655
諾伊茲,荷蘭東印度公司官員,出生於澤蘭省,曾任職荷蘭駐日本平戶商館。一六二七年,他出任福爾摩沙長官,成為荷蘭在台治理的重要人物之一。在任職期間,他力圖擴大公司對台灣原住民部落的控制,並在政治上積極排除傳教士(包括干治士)對行政事務的干預。 一六二八年,日本商人濱田彌兵衛率眾至台灣,以武力劫持諾伊茲要求賠償,史稱「濱田彌兵衛事件」。此事件後,日荷關係急劇惡化。諾伊茲隨後遭到東印度公司拘押,並於一六三二年被引渡至日本作為人質,以換取貿易恢復。 他在關押多年後方獲釋返荷。返回荷蘭後,他轉任澤蘭省議員,晚年步入政界。 諾伊茲的外交失敗對荷據初期的貿易格局造成了重大衝擊,也使東印度公司對日本市場的滲透受到嚴重限制。他的仕途起落,深刻折射出荷蘭帝國東亞擴張中,商業利益與外交手腕之間持續的張力。
一六二七年出任福爾摩沙長官,與傳教士干治士就宗教事務管轄權發生衝突。
一六二八年遭濱田彌兵衛劫持,一六三二年被公司引渡至日本充作外交人質,以挽救荷蘭貿易利益。

荷蘭東印度公司福爾摩沙長官
諾伊茲
時代
大航海時代
生卒
1598–1655
諾伊茲,荷蘭東印度公司官員,出生於澤蘭省,曾任職荷蘭駐日本平戶商館。一六二七年,他出任福爾摩沙長官,成為荷蘭在台治理的重要人物之一。在任職期間,他力圖擴大公司對台灣原住民部落的控制,並在政治上積極排除傳教士(包括干治士)對行政事務的干預。 一六二八年,日本商人濱田彌兵衛率眾至台灣,以武力劫持諾伊茲要求賠償,史稱「濱田彌兵衛事件」。此事件後,日荷關係急劇惡化。諾伊茲隨後遭到東印度公司拘押,並於一六三二年被引渡至日本作為人質,以換取貿易恢復。 他在關押多年後方獲釋返荷。返回荷蘭後,他轉任澤蘭省議員,晚年步入政界。 諾伊茲的外交失敗對荷據初期的貿易格局造成了重大衝擊,也使東印度公司對日本市場的滲透受到嚴重限制。他的仕途起落,深刻折射出荷蘭帝國東亞擴張中,商業利益與外交手腕之間持續的張力。
一六二七年出任福爾摩沙長官,與傳教士干治士就宗教事務管轄權發生衝突。
一六二八年遭濱田彌兵衛劫持,一六三二年被公司引渡至日本充作外交人質,以挽救荷蘭貿易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