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上的島
治警事件
Vol. 12

治警事件

1920年代初的台灣,正處在一段特殊的政治季節。第一次世界大戰後,「民族自決」與立憲政治的思潮席捲全球,也悄然渡海而來;受過新式教育的台灣知識分子,開始不再滿足於總督府一手遮天的統治,而是嘗試在體制的縫隙中,為島上六百萬人爭取一點屬於自己的聲音。他們選擇的舞台不是街頭的刀槍,而是議場與請願書——這是一場以法律語言進行的抗爭。

在這股潮流中,議會設置請願運動逐漸成形。運動者主張,台灣既已被納入帝國版圖,就應設立一個由台灣人選出、能審議台灣預算與法律的民選議會,而非任由總督獨攬立法與行政大權。為了讓這項訴求有一個正式而持久的推動主體,1923年2月,請願運動的參與者成立了「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」,作為推動訴求的正式政治團體。他們希望以合法結社的方式,把零散的請願行動凝聚成一個有組織、有章程的公民運動。

然而,殖民當局對這個名正言順的政治團體大為警戒。在總督府眼中,一個由台灣人主導、公開挑戰統治結構的常設組織,遠比一紙請願書更具威脅。當局先是拒絕其在台灣登記;運動者不願就此罷手,遂轉往東京,在帝國首都重新籌組同盟會,試圖利用內地相對寬鬆的結社空間,讓組織得以存續。這種在台灣與東京之間周旋的策略,既顯示了運動者的韌性,也預示了一場正面衝突的到來。

衝突終於在寒冬爆發。1923年12月16日凌晨,當島嶼還沉睡在夜色中,總督府發動了全島同步的大搜捕,依《治安警察法》逮捕、搜索數十名運動領袖,並查封文件、審訊相關人士。這是一場精心設計、意在震懾的行動——當局要讓所有人明白,觸碰政治結社的紅線將付出代價。這起事件,也因為這部作為法律依據的《治安警察法》而得名「治警事件」。

被捕者中,包括運動中最知名的兩位人物——蔣渭水與蔡培火。前者是以醫者之筆診斷「台灣島」病症的行動家,後者則是長年奔走於文化啟蒙與議會請願之間的組織者;他們與其他一同被捕的運動同志,構成了當時台灣民族運動最堅實的中堅力量。當局原意在殺雞儆猴,

被捕者中,包括運動中最知名的兩位人物——蔣渭水蔡培火。前者是以醫者之筆診斷「台灣島」病症的行動家,後者則是長年奔走於文化啟蒙與議會請願之間的組織者;他們與其他一同被捕的運動同志,構成了當時台灣民族運動最堅實的中堅力量。當局原意在殺雞儆猴,藉由一場逮捕澆熄運動的熱度,結果卻適得其反——這場搜捕不但沒有讓運動噤聲,反而替它搭起了一座前所未有的舞台。

1924與1925年的公開審判,成為轟動全台的大事。法庭本是當局用來定罪的場所,被告們卻反客為主,把被告席變成了講台。在擠滿旁聽席的群眾與屏息報導的媒體面前,他們條理分明地陳述台灣人設置議會的正當性,公然為台灣人的政治權利辯護。審判的曲折更增添了戲劇性:一審曾判被告無罪,經檢方上訴後於二審翻案,數名被告被判處短期徒刑。刑度雖不重,過程卻讓全島為之矚目。

然而,這場審判帶給運動的道德勝利,遠大於刑期本身。報章連日刊載法庭上的言論,把被告的主張送進了無數台灣人的家中;一場原本旨在壓制的審判,反而成了向全島宣講政治理念的講壇。被告在庭上不卑不亢的姿態,讓許多原本冷眼旁觀的人,第一次感受到「台灣人也有權利發聲」並非空談。

治警事件於是成為台灣史上第一場重大政治審判,是法律與權利的語言首度在殖民地法庭上被大聲說出的時刻。它讓抗爭的形式從武力轉向了法理與輿論,也磨練了一整個世代的運動者——那些走出法庭的名字,將帶著這場審判累積的膽識與經驗,迎接接踵而來的文化與政治抗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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