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三一九槍擊案
2004年3月19日下午一點四十五分,總統陳水扁與副總統呂秀蓮站在敞篷吉普車上,行經臺南市金華路三段。沿街是鞭炮與人群,兩聲槍響混在裡面,沒有人立刻反應過來。呂秀蓮的右膝被擦傷,陳水扁的腹部有一道十一公分長的傷口。車隊繼續走了一段路才轉往奇美醫院。
隔天就是投票日。當天下午,國安機制啟動,軍警人員取消休假、留守崗位,近二十萬人因此沒有去投票。3月20日晚間開票結果出來:陳水扁與呂秀蓮六百四十七萬一千九百七十票,連戰與宋楚瑜六百四十四萬兩千四百五十二票,差距兩萬九千五百一十八票,百分之零點二二八。
連戰在當晚宣布提起選舉無效與當選無效之訴。群眾聚集到中選會與凱達格蘭大道,3月27日的遊行號稱五十萬人,靜坐持續到4月10日凌晨被警方驅離。全國驗票在5月10日完成,票數略有出入而結果不變;訴訟一路打到2005年,兩案都遭駁回確定。
鑑識工作交給了刑事警察局與應邀來臺的李昌鈺。他在3月26日抵臺,8月提出報告,認定槍擊是真實發生的事件,兩枚土製子彈由改造槍枝擊發,射擊位置在路旁人群中。2005年3月16日,專案小組宣布犯嫌是臺南市民陳義雄——而陳義雄已在2004年3月2…
鑑識工作交給了刑事警察局與應邀來臺的李昌鈺。他在3月26日抵臺,8月提出報告,認定槍擊是真實發生的事件,兩枚土製子彈由改造槍枝擊發,射擊位置在路旁人群中。2005年3月16日,專案小組宣布犯嫌是臺南市民陳義雄——而陳義雄已在2004年3月29日溺斃於安平海邊。他的家屬出面說明前後的細節,案件在沒有被告的情況下結案。
國會後來為此立了一部特別條例,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,2004年12月大法官在釋字第585號中認定其中多項授權違憲。同一件事分別由檢察官、警方、法院、立法院與大法官處理過,每一個機關都給出了自己權限之內的結論,而這些結論加起來沒有讓多數人改變原本的看法。
臺灣後來的政治對立常被追溯到這兩發子彈。它真正留下來的不是一個未解的案子,是一種習慣:從那之後,每一次選舉結果出來之前,都有人準備好不相信。
掃街車隊經過的時候,路邊在放鞭炮。鞭炮聲、擴音器、機車的引擎聲疊在一起,兩聲槍響落在裡面幾乎聽不出來,很多人是在幾分鐘後看到車隊加速轉彎,才知道出了事。附近店家的第一反應是把鐵門拉下來,接著整條街的人開始打電話。 事後那條路被反覆重建:彈道的角度、車速、群眾的位置、哪一支錄影帶拍到什麼。金華路三段變成一段被拆解到毫米的路。住在那裡的人講起來語氣通常很平:那天下午很吵,後來就很多警察,再後來電視上一直播我們家門口。他們對整件事的記憶,比全國任何人都近,也比任何人都少。
Isle of Ti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