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上的島
亞洲首部同婚合法化
Vol. 9

亞洲首部同婚合法化

民國一〇八年(2019年)五月十七日,臺灣立法院三讀通過《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》,讓相同性別的兩人得以依法成立永久結合的婚姻關係,臺灣自此成為亞洲第一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。就在表決的那個午後,立法院外的青島東路上聚集了數萬名守候多時的群眾,他們冒著傾盆大雨,緊盯著手機與大螢幕上的即時轉播;當條文通過的那一刻,雨中的人群爆出震天的歡呼與哭聲,陌生人相擁而泣,彩虹旗在雨幕中飛揚。

五月二十四日法律正式生效的那一天,無數同志伴侶在全臺各地的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登記,終於能名正言順地成為彼此法律上的家人——那是一條走了數十年、淌過無數淚水與抗爭的漫漫長路。臺灣的同志運動可追溯至解嚴前後,從早期在社會邊緣艱難現身、甚至不得不隱姓埋名的少數聲音,到一年一度於臺北街頭舉行、規模躍居亞洲之冠、吸引各國人士前來共襄盛舉的同志大遊行,一代又一代的運動者、學者、律師、醫師與無數平凡的同志及其親友,在汙名、誤解與時而激烈的反對聲浪中,持續爭取被平等對待、被如實看見的權利。

轉捩點出現在民國一〇六年(2017年),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,認定當時《民法》未保障同性別二人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,已屬違憲,並要求相關機關在兩年內完成修法,為平權之路立下了憲法層次的里程碑。然而通往平權的道路依舊崎嶇,民國一〇七年的多項公民投票結果,反映出社會在傳統價值、宗教信念與婚姻平權之間深刻的拉扯與分歧,也讓無數同志與其家人一度陷入失落。在民意、釋憲與政治的多重張力之下,立法者最終在憲法解釋的框架內,以一部專法回應了大法官的要求,在確實保障同性婚姻權利的同時,也試圖容納社會多元的聲音與情感。

回顧這條漫長的路,臺灣社會對同志議題的態度,歷經了從噤聲、誤解到逐漸理解與接納的深刻轉變。早年的同志多半只能在隱密的角落彼此取暖,許多人終其一生不敢向家人坦白,在愛滋汙名與道德指責的陰影下承受著難以言說的孤獨;而教育現場、影視文學與公共討論

回顧這條漫長的路,臺灣社會對同志議題的態度,歷經了從噤聲、誤解到逐漸理解與接納的深刻轉變。早年的同志多半只能在隱密的角落彼此取暖,許多人終其一生不敢向家人坦白,在愛滋汙名與道德指責的陰影下承受著難以言說的孤獨;而教育現場、影視文學與公共討論的逐步開放,讓越來越多人得以認識身邊真實存在的同志朋友、同事與家人,理解他們所渴望的,不過是與所有人一樣平凡而真切的愛與歸屬。一部部以同志為主題的電影與文學作品,一場場走入校園與社區的對話,一次次在街頭與議場內外的倡議,緩慢卻堅定地鬆動著根深柢固的偏見。

當社會逐漸明白,給予一群人平等的權利,並不會奪走另一群人原本擁有的幸福,恐懼便慢慢讓位給了同理。這場跨越世代的對話與和解,或許比法律條文的通過更為艱難,卻也正是這段歷程,讓臺灣的民主在面對最切身的差異時,展現出難能可貴的成熟與溫柔。同婚合法化的意義,遠遠超越了法律條文本身。它確立了不分性別,每一個人都享有相愛、結合與組成家庭的平等權利;它讓許多長年隱身、甚至不敢向至親出櫃的伴侶,終於能光明正大地牽起彼此的手,在親友的見證與祝福下許下終身的承諾。

對於整個社會而言,這更是一堂關於同理、包容與尊重差異的深刻課程,提醒人們真正的民主,不只在於多數的意志,也在於對少數權利的鄭重守護。臺灣以亞洲第一的姿態跨出這一步,向世界展現了一個歷經威權、走向民主的社會,如何在激烈的辯論與不同立場的折衝之後,仍選擇以制度保障每一個人的基本人權與尊嚴。同婚合法化之後,臺灣並未如某些人所擔憂的那般天翻地覆,社會反而在日常的相處中逐漸明白,多了一些能夠合法相守的家庭,並不會奪走任何人的幸福,只會讓這座島嶼上的愛,多了一種被祝福、被承認的模樣。

一對對同志伴侶得以共同承擔法律上的責任與義務,在彼此病痛時能名正言順地簽下同意書、在生命的重要時刻能以「配偶」的身份相互扶持,這些再平凡不過的權利,對他們而言卻是等待了大半輩子才終於到來的尊嚴。這一步,也讓臺灣在國際社會上贏得了「亞洲人權燈塔」的美譽,成為許多仍在為平權奮鬥的鄰近社會所仰望的對象。凱道與青島東路上那一夜的雨水與淚水交織,洗去了長久以來的汙名與壓抑,也讓「愛無分別」這四個字,第一次真正地寫進了這座島嶼的法律與集體記憶之中,長久地溫暖著後來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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